关于对河口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通报
点击:31919 发布时间:2021-12-03   打印

       根据《关于开展河口区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按照不低于3%的比例,于11月30日对区房产管理中心(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河口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10家事业单位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棉花生产技术指导站)、区植物保护站、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孤岛镇卫生院(区孤岛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未按时进行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区房产管理中心(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河口分中心)、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河口电视台、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东营市胜利第十三中学抽查未发现问题。

 

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