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7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抽查情况的通报
点击:2197 发布时间:2018-07-18   打印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抽查的通知》要求,区编办按照不低于3%的抽查比例,于7月16日对区社会福利中心、区企业调查队、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区实验学校、义和镇油区工作办公室、河口街道中心幼儿园、新户中心卫生院共8家事业单位2017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

1

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2

区企业调查队

法定代表人未及时进行变更

3

区卫生监督执法局

4

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

5

区实验学校

6

义和镇油区工作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未及时进行变更

7

河口街道中心幼儿园

8

新户中心卫生院

河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