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抽查的通知》要求,区编办按照不低于3%的抽查比例,于7月16日对区社会福利中心、区企业调查队、区卫生监督执法局、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区实验学校、义和镇油区工作办公室、河口街道中心幼儿园、新户中心卫生院共8家事业单位2017年度报告公示信息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1 |
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
无 |
2 |
区企业调查队 |
法定代表人未及时进行变更 |
3 |
区卫生监督执法局 |
无 |
4 |
开发区社会事务中心 |
无 |
5 |
区实验学校 |
无 |
6 |
义和镇油区工作办公室 |
法定代表人未及时进行变更 |
7 |
河口街道中心幼儿园 |
无 |
8 |
新户中心卫生院 |
无 |
河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