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的通知
点击:2038 发布时间:2015-08-31   打印
 
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的实施方案》(东编办发〔2015〕38号)精神,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我区印发了《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实施方案》(东河政办发〔2015〕13号,详见附件1)。请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东河政办发〔2015〕13号要求,按规定对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情况进行清理自查,形成本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见附件3),于9月2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报区编办(无中介服务收费的实行零报告,联系电话:3882176邮箱:hkqsgb@163.com),同时提供相应收费依据。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东政字〔2015〕21号,详见附件2)已经公布,现一并转发给你们,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清理自查时可作参考。
注: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已在黄河口机构编制网站(网址:http://www.hkbb.gov.cn)“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版块上公布,各有关部门单位可自行下载。
附件1:《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实施方案》(东河政办发〔2015〕号)
附件2:《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东营市市直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东政〔2015〕21号)
附件 3: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样表)
联系人:吕娟娟    联系电话:3882176
                                           河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涉及单位
 
区国家保密局、区人防办、区民宗局、区外侨办、区公安分局、区编办、区档案局、区发改局、区物价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区城管局、区油工委、区畜牧局、区林业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残联、区地税分局、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质监局、区盐务局、区公路分局、区粮食分局
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1 东河政办发〔2015〕13号河口区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项目清单工作的实施方案.zip
附件2 东政字【2015】21关于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