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中央政府机构设置
点击:47308 发布时间:2014-12-17   打印

1.总理办事机构(1个)。即总理府,主要职责是协助总理处理联邦政府事务。 

    2.内阁部门(14个)。具体是:经济及科技部,外交部,内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事务部,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国防部,家庭、老年人、妇女和青年部,卫生部,交通、建设和城市事务部,环境、自然保护和核安全部,教育和研究部、经济合作和发展部。

    3.直属及间接行政机构(3个)。具体是:联邦刑事警察局,联邦宪法保护署,联邦雇员保险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