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创新工作方案
点击:1630 发布时间:2012-06-19   打印

 

2012年度创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助推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体制机制保障和机构编制支持,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任务目标

(一)以体制改革促科学发展。进一步完善行政运行机制,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健全协调配合机制,推动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促进科学发展。进一步理顺我区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之间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责,为区港一体发展打好基础。

(二)以创新管理促资源配备。科学运用机构编制这个杠杆,按照“切实管住总量、积极盘活存量”的思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心,科学制定机构编制使用计划,实施精细化管理方式,合理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发挥其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具体措施

(一)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

1探索建立部门间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机制,特别是针对城市规划管理监察、城市“牛皮癣”治理、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及使用监管、测量标志管护、招标投标管理、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等事项,进一步规范相关部门之间协同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职责分工落实到位、工作程序运转流畅,推动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促进科学发展。

2、积极配合市编办就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职责分工及机构编制管理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适时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搞好对接,做好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调整后有关社会事务工作的理顺,积极推动构建区、港联动和区、港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3、就湖滨新区、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和内部运行机制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拟定科学的机构设置方案,为黄蓝两大国家战略顺利实施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加强编制管理,优化资源配备。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我区编制使用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

1、实行用编年度计划管理。凡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的单位,须于每年12月底前提报下一年度编制使用申请,凡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编制使用申请的,一律不予安排年度用编。

2、继续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卡》制度。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新增人员必须持编办出具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卡》到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办理调配及人员工资经费、保险等事宜。《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卡》是单位新增人员纳入编制管理的唯一依据。

3、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联审制度。实行工资月审制,对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需先经编办审核人员编制情况,人社局核定工资数额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工资经费。未经编办审核或经审核发现与实有人员不符的,人社局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发放;未纳入区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其工资发放表需由编办、人社局审核盖章后,方可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