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东河纪发〔2011〕38号文件的情况汇报
点击:1922 发布时间:2012-06-19   打印

关于贯彻落实东河纪发〔201138号文件的

情况汇报

河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2113

区纪委:

根据区纪委、区监察局发《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的通知》(东河纪发201138)文件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果断制止不正之风,促进我办的党风廉政建设,我办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对全体党员干部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规定进行了安排部署,并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从严要求,精心部署。

按照区纪委的要求,我办及时召开会议,在全体党员干部和干部职工中分两个层面及时传达学习了区纪委《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对抓好“两节”期间遵守纪律、廉洁自律工作的熟悉,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严格贯彻执行文件精神,深入进行宣传教育,我办领导班子组也认真向干部职工传达了上级文件的有关精神,在干部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使制止奢侈浪费的观念深入到广大干部职工当中。为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和干部职工度过健康、欢乐、和谐、安定、廉洁、文明的节日,我办领导班子提出了要求:一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认真学习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增强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20111223我办所有科级干部全部参加了区里组织的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活动二是厉行节约,反对讲排场、比阔气,过一个文明、俭朴的节日;三是领导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禁违反规定收送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党员干部以任何形式参加赌博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四是切实关心群众生活,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

我办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编办主任王学成任组长,副主任宋刚、郑安宁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并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电话:3882077),公布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3667123),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广大干部群众过一个安定祥和、节俭喜庆的新春佳节

  (一)廉洁自律,弘扬新风正气。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办党员领导干部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区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没有接受任何形式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科级以上干部全部签订节日廉洁自律承诺书,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元旦、春节期间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干部及干部职工杜绝参加赌博和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发生,并经过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二)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节日期间,我办全体党员干部及干部职工充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安排好各项活动。没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等活动,没有巧立名目向所辖企事业单位和群众乱摊派、乱收费。并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制度,没有借元旦和春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没有在节假日突击花钱、滥发钱物和购物券(卡)。

2012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我办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切实肩负起了领导责任,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并采取有力措施,管好了本单位工作人员,杜绝了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发生。元旦期间,本单位没有发生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较好的贯彻落实了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廉洁自律的通知》(东河纪发201138)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