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点击:1801 发布时间:201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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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6号)。《办法》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网上名称,由同级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管理和核准,并据此进行域名注册和网站备案。《办法》分为总则、注册和使用、定期报告变更和注销、监督管理、争议解决和附则六个部分,明确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注册管理机制,对工作各环节做了具体规定,为网上名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导和依据,为进一步提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网上名称的规范性与权威性提供了保障。《办法》于2014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此进行了报道。